2021年度湖南省国资委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绩〔2020〕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2〕1号)等文件精神,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设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小组”)于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8日对我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了本自评报告。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部门职能职责
我委是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是:
(1)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加强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负责归口组织协调全省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6)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对市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指导、监督全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9)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委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资本收益与财务监管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处、考核分配处、监督处、安全维稳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委干部部)、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宣传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研究室、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
2021年,委属单位共有10个,主要包括委机关1个行政单位,湖南省国资委信息中心、湖南省有色金属中等专业学校等5个事业单位,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企业单位。具体如下:
序号 |
预算代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简称 |
类型 |
1 |
217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
委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归属委本级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
信息中心 |
事业单位 |
3 |
217004 |
湖南省二轻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 |
二轻离退中心 |
事业单位 |
4 |
217005 |
湖南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干部培训中心 |
培训中心 |
事业单位 |
5 |
217007 |
湖南湘绣博物馆 |
湘绣博物馆 |
事业单位 |
6 |
217013 |
湖南省有色金属中等专业学校 |
有色中专 |
事业单位 |
7 |
217009 |
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第一工业设计院 |
企业单位 |
8 |
217010 |
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稀土院 |
企业单位 |
9 |
217011 |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劳保院 |
企业单位 |
10 |
217012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有色院 |
企业单位 |
3.人员及编制情况
2021年末,委机关本级及所属8家二级预算单位(含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企业单位4家)在职人员为1257人,其中:有编制人员153人,无编制人员1104人(包括4家企业单位在职员工1093人,有色中专外聘员工11人)。财政供养离退休人员987人,其中: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978人。委本级实有人数为92人,其中:在职行政编85人,工勤编3人,事业编4人。
1.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经省财政厅审核,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省财政厅于2021年2月18日下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应急管理厅等省直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湘财预〔2021〕10号),核定我委2021年收入总预算为66,35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8.02万元,事业收入90.00万元,经营收入55,194.93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340.13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
本年年中收入预算追加数为36,74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追加3,268.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追加5,200.00万元,事业收入追加4,218.99万元,经营收入追加23,668.18万元,其他收入追加389.85万元。
年中预算调整编制时,调减年初结转和结余168.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172.04元。
(3)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总收入103,09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36.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00.00万元,事业收入4,724.51万元,经营收入78,447.60万元,其他收入389.86万元。
2021年决算编制时,调整前年初结转和结余-4,774.95万元,调减-1,474.45万元(其中,会计差错更正-918.16元,收回以前年度支出3.11元,归集上缴和缴回资金-559.40元),调整后年初结转和结余-6,249.40万元。
预决算收入对比具体如下表:
预决算收入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收入预算数 |
预算追加数 |
收入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1,068.02 |
3,268.89 |
14,336.91 |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5,200.00 |
5,200.00 |
三、事业收入 |
90.00 |
4,218.99 |
4,724.51 |
四、经营收入 |
55,194.93 |
23,668.18 |
78,447.60 |
五、其他收入 |
|
389.85 |
389.86 |
小 计 |
66,352.95 |
36,745.92 |
103,098.88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340.13 |
-168.09 |
-6,249.40 |
合 计 |
67,693.08 |
36,577.83 |
96,849.48 |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应急管理厅等省直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湘财预〔2021〕10号),核定我委2021年支出总预算为67,693.08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9,550.97万元,项目支出2,604.23万元,经营支出45,537.88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
本年年中支出预算追加数为36,577.8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追加-4,268.95万元,项目支出追加8,193.97万元,经营支出追加32,652.81万元。
(3)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总支出101,38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1.30万元,项目支出4,055.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7.0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817.04万元),经营支出77,932.26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4,582.84万元,项目支出8,872.16万元,经营支出77,932.26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决算情况
2021年决算编制时,年初结转和结余-6,249.40 万元,本年收入103,098.88 万元,本年支出101,387.25万元,结余分配-事业单位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 32.0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4,569.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2,232.20元(基本支出结转841.7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90.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382.9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82.96),经营结余-7,198.47万元,事业结余和其他结余共计13.53万元)。具体如下表:
收支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收入决算数 |
支出决算数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21.71 |
14,336.91 |
13,526.42 |
2,232.20 |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5,200.00 |
4,817.04 |
382.96 |
三、经营 |
-7,713.81 |
78,447.60 |
77,932.26 |
-7,198.47 |
四、事业和其他 |
42.70 |
5,114.37 |
5,143.54 |
13.53 |
合 计 |
-6,249.40 |
103,098.88 |
101,387.25 |
-4,569.78 |
2021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数12,40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3.92万元,项目支出2,604.20万元。本年追加安排3,133.37万元,追加后全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541.49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26.42万元。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对比表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调整预算支出 |
决算支出 |
|||
年初预算支出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
本年资金 |
本年追加 |
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
本年资金 |
|
基本支出 |
|
9803.92 |
741.16 |
|
9,471.30 |
项目支出 |
1,340.10 |
1,264.10 |
2,392.21 |
1109.97 |
2,945.15 |
合计 |
1,340.10 |
11,068.02 |
3,133.37 |
1,109.97 |
12,416.45 |
基本支出系我委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1年初一般公共基本支出批复数9,803.92万元,年中追加741.16万元,主要为政府绩效考核奖、离退休人员补助资金,追加后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0,145.08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数为9,471.30万元,执行率93.36%,主要原因为绩效考核奖金等未发放。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31.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2.85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类 |
金额 |
占比 |
基本工资 |
3,183.23 |
33.61% |
津贴补贴 |
707.29 |
7.47% |
奖金 |
276.17 |
2.92% |
伙食补助费 |
150.18 |
1.59% |
绩效工资 |
170.17 |
1.8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38.24 |
2.52% |
职业年金缴费 |
24.80 |
0.26%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79.28 |
2.95%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5.00 |
0.05%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39 |
0.11% |
住房公积金 |
269.71 |
2.85% |
医疗费 |
3.47 |
0.04%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3.07 |
0.14% |
工资福利支出小计 |
5,331.00 |
56.31% |
办公费 |
23.44 |
0.25% |
印刷费 |
10.00 |
0.11% |
水费 |
0.83 |
0.01% |
电费 |
23.00 |
0.24% |
邮电费 |
9.81 |
0.10% |
物业管理费 |
36.46 |
0.38% |
差旅费 |
20.52 |
0.22% |
维修(护)费 |
12.65 |
0.13% |
租赁费 |
22.88 |
0.24% |
会议费 |
20.19 |
0.21% |
培训费 |
5.00 |
0.05% |
公务接待费 |
1.06 |
0.01% |
劳务费 |
84.67 |
0.89% |
工会经费 |
69.56 |
0.7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96 |
0.31% |
其他交通费用 |
134.01 |
1.41%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42 |
0.47% |
商品和服务支出小计 |
547.46 |
5.76% |
离休费 |
101.20 |
1.07% |
退休费 |
2,804.72 |
29.61% |
抚恤金 |
89.77 |
0.95% |
生活补助 |
182.80 |
1.93% |
医疗费补助 |
127.32 |
1.34% |
奖励金 |
118.61 |
1.25%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8.42 |
1.78%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小计 |
8,923.84 |
37.93% |
合 计 |
9,471.30 |
100% |
2021年度,我委项目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其他事业类经费、转拨付的省级专项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均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总体情况如下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
调整预算支出 |
决算支出 |
执行率 |
|||
年初预算支出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
本年资金 |
本年追加 |
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
本年资金 |
||
业务工作经费 |
770.30 |
1,264.10 |
5.75 |
751.68 |
773.05 |
75% |
其他事业类经费 |
285.91 |
|
984.67 |
70.70 |
767.54 |
66% |
省级专项资金 |
135.47 |
|
957.32 |
135.47 |
957.32 |
100% |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
|
|
980.00 |
|
599.35 |
61% |
合 计 |
1,191.69 |
1,264.10 |
2,927.74 |
957.85 |
3,097.27 |
75% |
1.业务工作经费
业务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2,040.15万元,支出1,524.73万元。业务工作经费用于国资监管和纪检组办案工作经费,走访慰问困难企业支出及所属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及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本年支出主要为国资监管业务、国企改革工作、驻委纪检组办案、走访慰问困难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和共享平台建设等。
2.其他事业类经费
其他事业类经费全年预算数1,270.58万元,支出838.24万元。事业发展资金用于改善有色中专办学条件和学生资助及奖励,省直单位特殊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其他专项资金等。本年支出主要用于:一是有色中专教学楼装修、公寓修缮、计算机房建设、学生资助及奖励等;二是省直单位特殊信息化建设项目,对外援助引导资金支出及2019年省直部门综治奖清算等。
3.转拨付的省级专项资金
2021年通过我委转拨付的省级专项资金1,092.79万元,其中:
(1)对原省交通运输厅移交企业特殊困难补助支出929.65万元,共涉及3家单位:湖南省道路运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航联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航务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资金已全部拨付并发放到位。
(2)科研项目资助资金支出132.47万元,包括有色院承担的微晶石墨的高效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支出53.68万元、低品位铅锌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及尾矿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支出50.00万元,劳保院承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等级评估模型研究项目支出28.80万元,3个科研项目均已结题并实现预期目标。
(3)其他专项支出30.67万元,包括补助有色院的科研设备及仪器共享平台双向补贴支出15.67万元,补助湖南国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合作资金7.00万元,补助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创新型省份资金5.00万元,补助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安全生产及预防专项资金3.00万元。
4.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599.35万元,为稀土院承担的稀土材料基础研发条件建设项目,2021年预算拨款980.00万元,实际支出599.35万元,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2021年度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系我委对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0元。年中调整预算数5,200.00万元。年末决算数4,817.04万元。
2020年末结余40.91万元已归集上缴,2021年上年结余为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200.00万元,其中:2020年年报审计聘请中介机构支出2,500.00万元,人才发展资金1,000.00万元,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费用支出1,400.00万元,专项审计费用30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支出4,817.04万元,无上年结余支出;本年支出包括:2020年年报审计聘请中介机构支出2,500.00万元,人才发展资金880.75万元,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费用支出1,255.29万元(其中信息系统建设支出1,001.33万元,咨询费250.97万元,劳务费3.00万元),专项审计费用181.00万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末结转及结余382.96万元。预算支出情况如下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指标文号 |
经济分类名称 |
预算项目 |
预算指标 |
指标管理类型 |
实际支付合计 |
实际支付支付进度(%) |
总结余 |
湘财企〔2021〕0005号 |
委托业务费 |
2020年年报审计聘请中介机构支出 |
2,500.00 |
项目支出 |
2,500.00 |
100% |
- |
湘财企〔2021〕0005号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省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费用支出 |
1,400.00 |
项目支出 |
1,255.29 |
90% |
144.71 |
湘财企〔2021〕0005号 |
委托业务费 |
专项审计费用 |
300.00 |
项目支出 |
181.00 |
60% |
119.00 |
湘财企〔2021〕0005号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人才发展资金 |
1,000.00 |
项目支出 |
880.75 |
88% |
119.26 |
合 计 |
5,200.00 |
- |
4,817.04 |
93% |
382.96 |
2021年度我委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我委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围绕部门职责、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和提质增效、服务监管企业着手,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将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按“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综合反映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工作的实施效果。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根据基础数据分析计算,省国资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综合得分为95.2分,其中预算执行率得分为8分、产出指标类得分为48.2分、效益指标类得分为29分、满意度指标得分为10分。主要绩效指标及绩效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绩效情况
数量指标主要考核监管企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效、科技攻关取得成果、微晶石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产业化应用及有色中专完成招生计划等。该指标设置18分,绩效评价得分17.7分。
省属监管企业资产规模保持持续增长态势。2021年末,28户省属监管企业(不含参股企业)资产总额15,236.49亿元;净资产6,128.15亿元;其中高速集团、华菱集团、中联重科等3户企业资产规模过千亿。
省属监管企业营业收入稳定增长。28户省属监管企业(不含参股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21.12亿元,同比增长24.1%;其中华菱集团收入规模首次突破两千亿,建工集团承接业务量突破两千亿、收入规模过千亿。
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果丰硕。我委2021年出台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相关实施方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围绕“3+3+2”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增量资本和存量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大力实施监管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八个专项工程”,38个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17个项目入选“5个100”工程,8个项目入选四个“十大项目”,兴湘集团与中国商飞合作大飞机地面动力学实验平台、华菱湘钢5G智慧工厂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实施。
科技攻关不断突破。省属监管企业共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64项,省级科技重大专项67项;2021年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6个,省级创新平台18个,高新技术企业54家,有效发明专利234项,共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奖励33项。
微晶石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并实现产业化。有色院承担的微晶石墨的高效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研发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标准,发表论文10-15篇、申请专利8-10件、制定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8-10项;产业化合作单位已建成年产20万吨微晶石墨的自动化浮选提纯生产线、年产5000吨微晶石墨基负极材料生产线、年产4吨石墨烯复合导电浆料中试线各1条。
有色中专完成招生计划。有色中专通过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或扩展招生专业,2021年实现全日制招生355人,5个班级233名学生离校顶岗实习,分布在25家企业单位,顶岗实习率100%,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专业对口率95% 以上,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2.质量指标绩效情况
主要考核省属监管企业获利能力、全员劳动生产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成效、监管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情况、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工作、压降两金工作成效及服务离退休人员工作效果等。该指标共16分,绩效评价得分14.5分。主要绩效如下:
(1)省属监管企业获利能力明显提高。我委通过完善监管企业法人治理机制,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优化考核激励机制,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全力抓好纾困减负和管理提升,省属监管企业2021年实现利润总同比增长70.9%,监管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256.0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超过4.2%,较上年增长1.7个百分点,且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年末监管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为59.8%,较上年同期(61.9%)下降2.1个百分点。
(2)省属监管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改善。我委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监管企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益,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省属监管企业2021年全员劳动生产率49.5万元/人,排名全国第8位、中部第1位。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条件的323户子企业均建立董事会;14户企业集团推动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216户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占比72%。
(4)省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围绕“3+3+2”产业集群,以狠抓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落地为契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增强产业链韧性和核心竞争力。2021年我委在做精做强主业实业、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大开放合作力度等五个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
(5)压降两金未取得预期成效,“两金”占比高于全国水平5%。12月底,监管企业“两金”占用1,502.84亿元,同比增长9.7%,低于同期收入增幅14.4个百分点;“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为37.8%,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其中应收账款871.2亿元,同比增长20%,占流动资产比重为21.9%,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占比高于全国平均13.7个百分点。
(6)监管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日趋健全。2021年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监管企业基本建立完善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100%,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率74%,员工优化调整比率13%,管理人员退出率11%,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率3.6%,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
(7)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取得显著成效。我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项目于2021年启动并建成,完成了“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管理、大额资金监测、组织架构、监督追责、党建、舆情等业务系统建设及重点业务全级次覆盖,实现“业务通”;截至年底,利用该监管系统已采集14个市州国资委下属1654户监管企业共100006个数据项,采集市州国资委通讯录、人员信息、法规、制度等共1452条数据;采集省属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投资项目、资本布局与产业链、企业改革、企业职工人数等统计数据,通过在线监管系统已向国务院国资委按要求报送92类共101375条数据。利用大数据系统的分析提取功能,及时发现找准问题症结,不断提高对监管企业在线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8)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效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全面落实离退休人员各项生活福利待遇,加大对生病住院及特殊困难人员的关爱慰问,多批次组织慰问了离休干部和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老同志。在政治引领、支部建设、组织关怀、文娱生活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3.时效指标绩效情况
主要考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率、政务信息公开覆盖率和及时性及主要工作按计划完成情况等。该指标共8分,绩效评价得分8分。主要绩效如下:
一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超既定目标。我委始终把国企改革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合力攻坚克难,2021年行动计划包括监管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三项制度改革、加大遗留问题处理力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提前完成70%的既定目标任务、达到85%,在国务院国企改革办组织的上半年重点改革任务评估中被评为A级、全国排名第4位。
二是规范制度体系推动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全覆盖,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2021年我委制定了《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度体系;监管企业目前实现信息公开户数845户,完成率100%,其中,一级企业21户、各级子企业完成824户。按要求及时公开我委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三是主要工作按计划完成。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国资委党委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稳进高新”的工作方针,统筹抓好国企高质量发展、国资布局优化、科技自立自强、监管效能提升,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中彰显国资国企担当,监管企业经营质效创历史最好水平。
4.成本指标绩效情况
主要考核在职人员控制率、监管企业成本费用控制情况、公用经费控制率及三公经费控制率等。该指标共8分,绩效评价得分8分。主要绩效如下:
在职人员控制率。我委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行政编制92人、参公编制1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7人,共计编制人数183个;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53人(不含二级预算单位无编制人员),在职人员控制率83.61%。缺编具体情况为:委机关缺编8人,下属信息中心缺编2人、有色中专缺编20人。
省属监管企业成本费用增幅低于收入增幅。省属监管企业2021年成本费用总额5644.92亿元,同比增长22.5%,低于同期收入增幅1.6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为5.2%,较上年同期提升1.4个百分点。
公用经费控制率。我委及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681.3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548.60万元,控制率为80.52%,未超预算。
三公经费控制率。我委及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48.60万元,我委机关因公出国相关事务因疫情原因取消,且公务接待费大幅压缩,本年实际支出59.21万元,控制率为39.85%,未超预算。
(三)效益指标绩效情况
2021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三高四新”战略,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年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战疫情、稳增长、促发展,奋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效益指标绩效如下:
1.经济效益指标
主要考核监管企业利润目标实现情况、税费缴纳情况及企业改革改制及上市融资推动工作情况等。该指标共10分,绩效评价得分9分。主要绩效如下:
监管企业实现利润创新高。2021年度,监管企业整体实现利润303.91亿元,同比增利126.11亿元、增长70.9%,20户企业利润超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56.09亿元,同比增长104.5%。
监管企业税收大幅增长。监管企业2021年累计上交税费206.3亿元,同比增长21%,占营业收入比重3.4%;完成年度目标(136.75亿元)的150.86%。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国企上市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完成湖南兵器、中湘美好、新天地保安等18户企业混改,引入国家军民融合基金、中国兵装、中国兵器、国铁集团等“三高”战投。申报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29户,完成华菱线缆中小板上市,有序推进海利集团主业资产整体上市。
2.社会效益指标
主要考核稳岗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情况、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情况及湘绣非遗助推工作等。该指标共8分,绩效评价得分8分。主要绩效如下:
积极做好稳岗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年初我委下发《关于做好监管企业2021年度就业工作的通知》,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要求各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做好重点群体就业,采取稳岗措施;2021年末从业人数24.33万人,同比增长2.6%;新招聘员工13591人,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4998人、同比增长26.5%。向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含劳务派遣)41.29万个,招录农民工(含劳务派遣)42.11万人次。
年度脱贫攻坚及对口帮扶取得显著成效。我委系统共选拔56名工作队队员、组成18支省派驻村工作队分赴17个县,重点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民生工程等方面开展帮扶。2021年,省国资委系统选派3名干部进驻绥宁县开展对口帮扶,签署对口帮扶协议,明确了向绥宁县实施包括资金援助、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就业帮扶等主要帮扶举措,实施项目24个,投入资金2200万元,完成消费帮扶700多万元。
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双丰收。我委认真履职、勤奋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环保督查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企业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通过督导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顽瘴痼疾”整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认真整改省安委办挂牌督办问题等措施,2021年度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环保事件,省属监管企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1年度我委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安全生产优秀单位。
丰富多样的推广活动,助推非遗文化高质量发展。湖南湘绣博物馆2021年全年对外开放310天,接待全国各地游客超万人次;开展湘绣科普体验课堂51场、“党建+湘绣非遗”活动55场、研学实践活动36场,参与人次6000人次;疫情期间,在天猫、拼多多等平台合作开展“云游博物馆”活动,累计观看人次近百万。沉浸式的场馆体验、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吸引各大媒体采访报道,新华网《名绣风采·针尖老虎闹新春》线上直播活动吸引近70多万人观看。
3.生态效益指标
主要考核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生态环境保护督导工作及绿色矿山建设技术研发工作等。该指标共6分,绩效评价得分6分。主要绩效如下:
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我委机关2021年度人均能耗187.61千克标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4.52千克标煤/人、年人均水耗4.95立方米/人,同比显著降低。
督促指导监管企业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委立足于出资人职责,依法履职,强化担当,督促指导监管企业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华菱涟钢集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已整改销号,海利集团常德分公司环保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湘煤集团污水、粉尘等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高新创投稀土院污染详勘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监管企业在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问题整改和隐患治理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科技项目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有色院低品位铅锌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及尾矿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实现了原矿粗粒抛尾率70%以上,抛尾损失率控制在10%以下;选矿废水处理工艺研究实现废水全回用;研制出一种新型高效环保选矿药剂实现了铅精矿和锌精矿品位及回收率大幅提高;开发出尾矿梯级开发利用技术,实现选矿尾矿资源综合利用100%清洁化生产,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4.可持续影响
主要考核作风和纪律建设情况、监管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及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等。该指标共6分,绩效评价得分6分。主要绩效如下:
省国资系统作风和纪律建设常抓不懈。2021年我委高规格举办作风建设座谈会,为委机关进一步改进作风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的同时,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检查,不定期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等问题。改变过去廉政教育形式单一的做法,驻委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提高干部廉政意识;高度重视日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确保一件不漏、件件有着落。我委通过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坚持创新驱动,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年省属监管企业研发经费投入170.62亿元,同比增长30.2%;投入强度2.83%,同比提高0.13个百分点。新建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9个,获批高新技术企业47家、有效发明专利234项,共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奖励33项,打造创新联合体和创新联盟25家;省属监管企业共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64项,省级科技重大专项67项;黄金集团冷水江锑都环保砷碱渣无害化处理技术破解了历史难题,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3)职业中专办学条件改善,具备扩招条件。2021年,我委将有色中专从劳保院管辖下独立出来,劳保院搬迁后腾出的房屋划拨有色中专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有色中专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对学生公寓进行了修缮,对教学机房进行了整修并添置了计算机及教学设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在硬件具备情况下,有色中专将根据市场需求,增设或优化专业设置,后续招生规模将超过500人。
(四)满意度指标绩效情况
主要考核社会群众及企业满意度,设置监管企业满意度、中小企业满意度、离退休人员满意度,中职院校师生满意度等4个指标,该指标共10分,绩效评价得分10分。主要绩效如下:
我委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高度重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补助及福利待遇,不但确保离退休人员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增长水平,而且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娱活动和贴心服务,提升了离退休人员的“幸福感”。离退休人员满意度达95%。
有色中专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生活环境,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及教学水平;严格执行奖助学金管理制度,完善助学工作体系;2021年招生规模超计划,毕业生就业率和对口就业率均超过95%,提升了教师的“获得感”和“成就感”,学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师生满意度均达90%。
财政资金资助的有色院和劳保院搭建中小企业共享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科研检测设备共享服务,检测和咨询技术服务,专业人才培训,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便利,降低了技术创新成本。中小企业满意度达到95%。
我委在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的同时,持续加强党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监管企业排忧解困,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如协调金融机构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接央企和合作企业,为监管企业提供牵线搭建服务工作,针对企业发展共性问题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及管理办法,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监管企业满意度达95%。
一是部分下级单位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指向不明确、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评价三级指标及年度指标值为绩效运行监控阶段和自评阶段补充添加。主要原因是下级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缺乏足够认识,项目实施部门未全面参与预算编制工作。
二是部分下级财务管理仍显薄弱。个别二级单位存在合同签订滞后,支出会计凭证存在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账务处理欠规范等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内控管理不够严密,会计人员业务上把关不严。
三是个别二级预算单位无偿拨入房产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2002 年11月,经批准湖南湘绣研究所将展品及房屋总价值人民币728.07万元的资产无偿划拨给湘绣博物馆,其中房屋面积465.71平方米,金额179.85万元,该部分房产包含在2020 年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内,拨入房产办妥权属过户手续;有色中专与劳保院分家时接收劳保院无偿移交房产也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未办理主要原因是标的房产被抵押登记或办理过户手续需完善相关程序。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省国资委预算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后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产权属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和绩效全过程管理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科学精细编制预算。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及时组织委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并加强内部审核把关,提高年初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尽量减少年中调整事项。二是严格遵循预算编制口径的一贯性及可比性原则,预算编制要切合实际工作经费需要,尽可能的减少经费使用用途的调整,提高经费调整的合理性。
(二)规范推动预算执行。一是强化会计监督和核算工作。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培训,会计人员应参与经济业务过程审核,确保财务支付及结算条款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及支出事项,尽量避免报销凭证及支出凭据不齐全、不规范事项的发生;定期跟踪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经济业务及时结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加强不动产权属管理。要求所属单位加强不动产权属管理,积极办理划拨资产过户手续,出现障碍时提请委机关相关部门开展协调工作,确保产权关系清晰。
(四)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全过程管理。单位领导、项目管理人员及企业财务人员要树立起绩效理念,即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全过程,涉及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调整、评价及运用;委机关及二级单位进一步量化细化资金使用绩效目标,除设定部门或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外,还应按预算资金用途或项目设立更细化的绩效指标,增强目标约束力,同时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及考核。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是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6月30日之前)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监督;二是及时反馈整改,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相关单位,督促其就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根据情况调整或收回项目资金。
本报告仅包含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自收自支部分资金未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