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人〔2013〕8号
任命:
张文雄同志为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徐湘平同志为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
徐正宪、陈晓红、刘怀德、单铸飞同志为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宋娟娟同志为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谭敦龙同志为省信访局副巡视员;
石谋军同志为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叶仁雄同志为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松岭同志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陈文同志为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胡旭晟同志为省监察厅副厅长(在省监察厅班子中排葛洪元之后);
王跃生同志为省水利厅副厅长,免去其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职务;
周越同志为省商务厅总经济师,免去其省商务厅副巡视员职务;
李心球同志为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鄢福初同志为省文化厅副厅长(排杨福杰之后);
江秋波同志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傅筝同志为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龙晓清同志为省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曾初良同志为省地方税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高扬先同志为省旅游局副局长;
周晖同志为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小华同志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副巡视员职务;
张建平同志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巡视员;
周策同志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副巡视员;
葛国华同志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
柏连阳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沈继安同志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张建同志为岳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翟惠根同志为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冯传良同志为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吴友云同志为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介辉同志为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利君同志的省监察厅副厅长职务;
雷鸣强同志的省文化厅副厅长职务;
甘跃华同志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包树珣同志的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机电设备招标局)局长职务;
何铁林同志的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洪振华同志的邵阳学院副院长职务;
鲁雁飞同志的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李世胜同志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