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中石化集团调整成品油销售管理模式增加湖南产油地税收的建议》收悉。我委党委高度重视,党委副书记、主任丛培模和分管副主任张美诚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并多次衔接相关会办部门和中石化湖南分公司。现答复如下:
中石化内部调拨定价机制、自采油比重等方面确实存在着影响湖南税收的问题,对此,省委省政府领导是知晓和高度重视的,家毫书记2017年12月4日专门听取了中石化湖南分公司的汇报并作了“围绕加快融入地方,为湖南经济发展,特别是税收增长贡献更大力量”的指示,随后省委常委张剑飞同志亲自到中石化湖南分公司进行了拜访,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协调中石化集团在湖南设立成品油一级销售公司涉及到国家整个能源政策、布局的调整,十分困难,短期内很难实现,而且对湖南增加税收额度有限,每年约2.8亿元左右。为加大中石化驻湘企业税收落地力度,拓展税源增长空间,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石化湖南分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增加外采比重,做大湖南税收收入。协调中石化集团公司支持湖南分公司扩大外采资源比重。按2017年外采价格和销量测算,每增加一吨外采油资源,可增加税收573元;每增加1个百分点,约可增加税收0.42亿元。如湖南分公司消化中石化集团驻湘炼厂全部资源后,不足部分均由外采补充,则将提高外采比重5个百分点,由此可增加税收约2亿元。经了解,中石化湖南分公司今年外采油比重可提高10个百分点。
2.加快合资合作,实现企地融合发展。一是由湘投控股集团和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合资组建湖南省能源集团公司,负责全省范围内“十三五”及今后新增加油、加气、充电和加氢等站点的规划布点和建设经营,目前省能源局正在上报《关于深化与央企合作组建湖南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的请示》。二是推进中石化湖南分公司与各地州市成立联营公司,共同打造绿色环保、技术一流、便捷高效、服务优质的智慧综合服务站,实现双赢发展和税收全部落地湖南,同时完善优化城乡加油等公用配套设施的功能,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目前在益阳、娄底、湘潭、邵阳、永州等市已经成功实施。
3.加快项目推进,促进在湘产业落地落实。一是协调中石化总部加快推进巴陵石化350万吨化工型炼油改造、10万吨SEBS和30万吨已内酰胺改造项目落地,早日建成投产。预计年增税31亿元。二是协调中石化总部增加中石化集团驻湘炼厂加工量。每加工1万吨原油,约可增加税收1350万元。2016年,湖南成品油表观消费量为1235万吨,而驻湘炼厂尚未达到设计最大加工量。如果长炼和巴陵两家炼厂增加100万吨原油加工量,即可增税13.5亿。
4.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防止税收流失。近年来,我省一些地区无证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等非法经营情况较多,部分社会经营单位违规销售非标柴油、化工调和油现象较为突出。不但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公平竞争,给国家财税资源带来较大损失。省政府已经部署了为期3个月的“打非治违”行动,构建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防止税收流失。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国资委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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