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兆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湘潭县谭家山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矿区房赔、农赔问题
针对湘潭矿业矿区房赔、农赔问题,去年以来,我委多次就上述问题与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深入沟通,并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等省直相关部门赴湘潭矿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向省政府呈送了专题调研报告。同时,要求湘煤集团认真梳理相关情况并妥善处理。由于房赔、农赔不属国企改革资金补助范畴,我们多次向省政府报告建议由当地政府积极与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将其纳入矿区关闭后生态治理、环境改造范畴给予支持。为此,省发改委编制了《湖南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十三五”规划》,将湘潭矿业所在地湘潭县谭家山采煤沉陷区纳入了我省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范围。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同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湘潭矿业矿区关闭后生态治理、环境改造、水土保持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关于职业病、职工安置、资产移交问题
湘潭矿业是省政府特批“按照上轮国企改革政策”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破产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鉴定及后续待遇、企业职工的分类安置等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为确保破产工作顺利实施,省国企改革办也专门委派相关省直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负责政策指导和监督实施。目前,湘潭矿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破产清算组并未发现在人员安置中出现违规情况。
三、关于谭家山采煤沉陷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湘潭县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国土厅于2010年争取专项资金4000万元对谭家山煤矿等矿区进行了综合治理,实施了包括土地复垦、道路修复、植被恢复等治理工程。2015年6月,省国土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并报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审查。此外,还组织编制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6—2020年)》以及《湖南省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省划定了50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区,确定了包括谭家山等重点矿区在内的16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重点工程。拟通过实施系统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治理等工作,逐步解决谭家山煤矿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旧账,使得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同时根据省国土厅反馈,近期拟向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申报,将谭家山矿区纳入湖南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范围,对谭家山矿区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下一步我委将协调省国土厅继续支持谭家山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指导湘潭县人民政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为加快推进湘潭县谭家山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我委于6月4日召集委内各相关处室、企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初步拟订了会议纪要,下一步待会议纪要出台后,我们将按照会议纪要精神指导推进相关部门积极落实。
湖南省国资委
2018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省国资委改革改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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