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简准字〔2019〕24号
国 资 简 报
2022年 第46期
湖南省国资委 2022年11月4日
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强化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创新资产资源要素驱动,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效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国资委全面启动监管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
一、精心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全省国有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工作由省国资委牵头,协调省财政和文资委推进实施。成立了全省国有企业闲置国有资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了清查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和省、市(县区)、企业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并下发了《清查处置全省国有企业闲置国有资产工作指导意见》《清查处置监管企业闲置国有资产实施方案》和各类工作表格。同时,省国资委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指导、收集汇总监管企业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工作。在监管企业方面,成立了行动小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扎实推动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工作落实。同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监管企业每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国资委,对工作推进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和下一步进行协调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等,做到精准聚焦、靶向发力,抓深抓实、见行见效。
二、深入排查,全面摸清家底
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对监管企业占用、使用的全部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将盈利能力差,不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不能有效创造经济价值且不具有战略价值的资产,界定为闲置国有资产。经查,全面清查摸底阶段全省国有企业清理清查资产5.93万亿元,其中,清理清查土地297.18万亩,房屋建筑物13601.96万平方米,设备设施152.34万台/套,存货3316.37万项,股权3780.64万项,债权87.65万项,特许经营权3444项,未来收益权596项,其他国有资产13.10万项,清理出闲置国有资产3719.73亿元(账面净值),占清理清查总资产的6.28%。
三、清单管理,压紧压实责任
省国资委坚持以任务清单化抓落实,围绕国有闲置资产清查处置,构建起全省落实推进工作体系和责任链条,分解细化任务,确保精确精准、提速提效。一是分类归口,精准“建清单”促规范。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清查处置监管企业闲置国有资产任务清单》,以清单形式细化梳理清查处置标的物,明确任务。二是数据赋能,精确“报清单”抢时效。坚持数据支撑与技术引领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牵引和带动作用,推动各监管企业准确填报、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精确登记、变动全程记录、处置及时调整,提升精准化监管实效。三是细化梳理,及时“对清单”抓落实。以“清单化”管理的方式狠抓推动落实,在理清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的基础上,要求监管企业建立工作台账,每月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定期对上报数据进行盘点梳理,动态更新资产管理清单,实时掌握全省国有闲置资产存量和使用情况,确保工作按期落实。
四、分类处置,灵活盘活资产
一是确定原则。按照“能用则用、不用可售、不售可租、能融则融”的原则,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效益。二是精细分类。在全面清查基础上,根据实物资产、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不同资产特点,将国有资产资源科学分类,相应制定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盘活处置计划和任务清单。三是分批推动。坚持“成熟一个,处置一个”,防止“一刀切、一卖了之”,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分批分步推进存量资产资源盘活,把握关键,精准挖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是确保合规。要求监管企业处置工作履行必要的决策、评估、交易等程序,做到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加强对处置各环节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产权管理处)
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送:委领导。
发:委机关各处室,省属监管企业,市州国资委。
编发:省国资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