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资监管工作水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gzw.hunan.gov.cn 时间:2010年11月29日 16:05 【字体:
     1、进一步理顺国资监管体制。向省委、省政府提交《关于进一步理顺我省省级国资监管体制的调研报告》,积极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加强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省、市国资联动发展。
  2、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研究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创新,促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向重要子企业延伸。
  3、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加强行业对标和分类考核,开展EVA考核试点;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调控企业负责人整体薪酬水平,探索开展工资预算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开展中长期激励试点,研究EVA增量奖励办法,建立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机制;认真落实《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切实加大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力度。
  4、健全完善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完善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国有产(股)权转让和企业法人财产权范围内的资产处置监督体系;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监管,推动省内产权交易机构整合,构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大市场。
  5、强化出资人财务监督。深入推进企业预决算管理,抓好决算整改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和财务动态监测,探索建立企业债务风险监测管控体系和综合财务绩效评价制度;突出抓好企业应收帐款及存货管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和重要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强化总会计师履职管理;推动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6、强化监事会当期监督。突出围绕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实时动态监管,做好派驻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和监督检查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监事会检查成果运用,加大整改力度,实行监事会监督检查整改办结备案制度;研究制定《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规范》、《省国资委相对控股和参股企业外派监事管理暂行办法》。
  7、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维稳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定期督查、挂牌督办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抓好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信访维稳信息网络和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防止和减少非正常上访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8、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设统一的国资监管网络平台,开发国资监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完成委机关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监管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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