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面临的形势和任务,2009年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沉着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以加快布局结构调整为主线,增强省属国有经济的活力、实力和影响力;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要途径,提升企业发展质量;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以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科学监管水平;以加强企业党建为组织保证,增添企业发展新优势,努力提升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当好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排头兵。力争2009年监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3%,利润总额增长5%,保值增值率达到103%;资产负债率保持健康水平,成本费用增长率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
一、全力促进监管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1、支持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密切关注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引导监管企业用好用活政策;研究出台具体帮扶措施,创新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的手段,探索在监管企业层面构筑企业之间的资金统筹、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平台,引导企业“抱团取暖”。
2、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启动新一轮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规划修订,研究确定我省国有资本集中和支持的重点领域,有序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积极引导、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加速提质升级,向高端化、高新化、“两型”化发展;发挥国有投资公司的引导、撬动和孵化作用,积极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重组整合步伐,通过整合,监管企业户数减少2户。
3、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督促、引导企业冷静慎重决策,加强尽职调查和可行性论证,确保投资项目符合主业发展要求。抓住国家扩大投资的有利时机,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推动在建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已获批项目尽可能提前开工、待批项目尽早获得审批通过。
4、深化央企对接合作。健全对接合作长效机制,精心建设在湘央企“湖南之家”。推动对接合作方式由存量向增量、由单一项目向产业园区、由“请进来”为主向“请进来”与“走出去”并重转变。拓宽对接合作领域,积极引进一批高新技术、新型能源和国防军工领域的尖端项目,引进央企全面参与物流、业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项目。力争全年新增对接企业10—15户,对接项目35—40个,引进资金150—200亿左右。
5、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体系,探索建立推动自主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强化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制度保证,力争2009年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2%;打造产学研一体化平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力争新增专利100个以上,新增省级技术创新企业试点单位2户;实施重大产业科技攻关,着力解决一批制约主导和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
6、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利用国家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有利时机,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健全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和督查考核体系,落实责任,确保实现万元产值能耗下降3%,二氧化硫排放减少5%,COD排放减少3%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7、进一步加大融资力度。充分利用中央放松信贷限制的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扩大直接融资,争取年内完成IPO上市1—2户、整体上市1户,培育准备2户企业的上市,完成融资总额120亿元。
8、深入推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推动5户试点企业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逐步建立全面识别风险、有效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9、深入开展“拧毛巾、降成本”活动。督促企业将“拧毛巾、降成本”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制度,抓住挖潜增效切入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降低生产经营和投资成本,确保各类非生产性开支下降10%以上。
10、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尾矿库的整顿治理,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次生灾害的发生。进一步强化维稳工作责任,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防止非正常访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着力巩固和深化国企改革
11、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抓住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加速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股份制改造,按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将监管企业逐步改制成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
12、积极推进董事会建设试点。着力抓好华天集团等企业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订《董事会建设试点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修订试点企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监事会、党组织、经理层议事规则,确保规范运作。
13、加强企业内部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以加强战略、财务、投资管理为重点,督促企业强化标准、定额、计量等基础管理,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完善管控模式,健全内控体系,再造管理流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14、完成本轮省属国企改革扫尾工作。指导、督促尚未完成改革任务的企业尽快完成改革任务,妥善处理本轮省属国企改革的遗留问题,进行总结检查,巩固改革成果。
三、努力提高依法科学监管水平
15、深入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对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进行梳理和修改完善,出台《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
16、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和薪酬管理。研究制定特别贡献奖励办法,引导企业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管理创新、经济效益贡献等方面下功夫;配合董事会建设试点,制定试点企业董事会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加强分类考核和行业对标,积极探索经济增加值考核。完善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稳妥推进股权激励试点工作。
17、加强财务监督。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决算工作的指导、管理,逐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财务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完善企业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推进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继续做好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相关工作。
18、健全产权管理体系。强化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完善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监督体系,着力构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大市场,加强对国有产权转让及资产处置的全过程动态监督;探索混合所有制下的国有产权管理办法,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
19、强化监事会监督。强化当期监督,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实时动态监督,对监事会派驻企业实施年度综合评价,增强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和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共享机制。积极探索股权多元化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及董事会试点企业的有效监督形式。
20、加强国资研究和党建研究工作。出台《省国资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湖南省国资监管研究会”和“企业党建研究会”平台,整合委内资源,合理借用外脑,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及企业党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力争出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21、加强对市州国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协调推进市州国资委监管责任、范围和职能的落实到位,对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积极探索省、市国资联动发展的有效途径。
22、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委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和委机关内网平台;开发建设重点企业资产营运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资源数据库,探索建立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动态监测系统。
四、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2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推进监管企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出台活动实施意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24、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继续深化创建“四好”班子、争创“五好”党支部和争当“四高”党员活动,抓好“两个基本规范”和党委(党组)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党委(党组)书记述职制度的贯彻落实,召开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主题的第三次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联席会议;推介中联、泰格党建工作创新试点经验,总结推介湘钢等企业“党政班子合种一块田”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经验,进一步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25、深入开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招投标、聘用中介机构、项目建设、产品销售、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和检查办法,建立重大和典型案件“一案双报告”制度。深化效能监察工作,力争在监管企业普及率达到100%。
26、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出资人选派产权代表、董事会选聘经理人相结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业绩导向,合理调整配备企业领导班子;加大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力度,会同省委组织部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部分企业正、副职高管人员;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和产权代表的管理、培训,研究出台《省属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2009—2012年省属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择2—3户企业进行“五支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加强企业领导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27、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和宣传群众工作。总结推介中联企业文化建设经验,组织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培训,建立企业文化建设考评体系。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推进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开展厂务公开试点并推介试点经验,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比武和企业班组长通用技能培训认证工作。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树立新时期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
五、切实加强国资委机关自身建设
28、加强机关组织机构建设。利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围绕出资人职责要求,立足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理顺职能,适时启动委机关内部机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9、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委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任务。针对企业、群众反应比较集中的干部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干部诫勉谈话、函询、重大事项报告和谈心谈话制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坚持“专业立委”的机关建设理念,实施干部五年培训规划,加大机关干部与企业交流及机关内部交流的力度,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积极性。
30、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继续坚持并深化“专业、务实、廉洁、和谐”的机关文化理念,以机关文化引导干部行为,推进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坚持对出资人该管的坚决管到位,不该管的大胆放手,进一步放松对企业微观经济事务的管制;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