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省政府、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湘财企〔2024〕63号)等有关规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湘财企〔202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委监管企业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入预算
省国资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监管企业预测的2024年度国有资本收益。2024年纳入我委预测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管企业共有19家,实现国有资本预算全覆盖。各监管企业根据2024年1-11月经营情况,预测全年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35,078万元(祥见附件1)。
二、支出预算
根据省财政厅湘财企〔2025〕3号文件的批复,2025年安排省国资委和监管企业预算支出共计47,277.25万元(祥见附件2),其中安排监管企业资本性支出43,182.2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结构调整、改革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其他支出预算资金4,09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