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省政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3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湘财企〔202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委监管企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入预算
省国资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监管企业预测的2023年度国有资本收益154209万元。2023年纳入我委预测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管企业共有20家,实现国有资本预算全覆盖。各监管企业根据2023年1-11月经营情况,预测全年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54209万元(附件1)。
二、支出预算
根据省财政厅(湘财企〔2024〕6号)的批复,2024年安排省国资委和监管企业预算支出共计53973万元(附件2),其中安排监管企业资本性支出4755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结构调整、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其他支出预算资金6414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