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26日,省国资委举办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暨新公司法专题培训班,组织各省属监管企业外部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和各市州国资委董事会工作相关负责同志160人集中学习研讨。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翔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张翔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于6月11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举办此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围绕即将实施的新《公司法》要求,聚焦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提升外部董事科学决策和履职能力,增强工作力量专业水平,推动董事会功能作用有效发挥。他强调,参训学员要充分认识新《公司法》对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意义,坚决扛牢责任,珍惜学习机会,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培训班所学知识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强大动力。
本次培训围绕新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董监高”的履职要点与风险防范、国资国企管理体系建设等内容,既有专家辅导系统解读,又有外部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履职经验分享、还有公司治理案例分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参训学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务实高效,很有收获,纷纷表示今后将用好学习成果,认真履职尽责,为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发挥更大作用。(董事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