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省国资委组织召开2023年度监管企业总会计师述职会议,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冯传良主持会议并讲话。各监管企业总会计师(财务工作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各控股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参加会议。
会上,高速集团、建设集团、农业集团、机场集团、港航集团、能源集团、湘电集团、湘煤集团、有色集团、湘科集团、旅游集团、医药集团、高新创投、兴湘集团等14户监管企业总会计师,从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全面预算管理、决算管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重大财务事项管控、财务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述职,其他企业进行书面述职。
冯传良指出,开展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年度述职并对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是省国资委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从述职情况看,各单位总会计师准备充分、汇报全面、履职到位。他强调,要当好一名优秀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具备“四有”:一是做到“心中有数”,要熟悉精通财务管理、金融投资、基金业务等专业领域,还要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在行业的运营情况、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等各个领域。二是做到“心中有底”,要时刻掌握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对盈利能力的提升空间、成本费用控制的关键节点、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等,能从数据背后找到原因与突破口。三是做到“心中有戒”,要将法律法规、财经制度与会计准则、国资监管政策要求、职业道德等牢记在心,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四是做到“心中有招”,要不断提升自身和财务人员队伍的专业水平,深入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财务管理数智化、业财一体化,加快司库体系建设,确保遇到复杂问题心中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