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资委推出机关改革创新“三大举措”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gzw.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株洲市国资委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理念,深入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大胆进行改革创新,近期连续打出组合拳,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取得了明显实效,受到监管企业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一、整合人力资源,实行大板块工作制。如何解决人员编制紧缺和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要求提高的矛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是摆在很多党政机关面前的一个难题。株洲市国资委有10个内设科室,每个科室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遇有重点工作或紧急任务时,往往是人手不够,疲于应付,承办科室既吃苦受累,工作效率和效果也欠佳,领导和群众还不满意。为了打破这种局面,株洲市国资委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实行大板块工作制。在保留原有科室人员和职能不变的情况下,整合构建国资监管板块、党建板块、综合板块、改革维稳板块等若干业务板块。每个板块按照“大协作、小分工”的原则,集中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安排重点工作任务,必要时也可实行集中办公。这样做的好处是遇有急难险重任务时,就能形成兵团作战,提升工作效能。

  二、优化业务流程,实行联合会审制。一个审批或审核事项经常涉及多个科室。按照过去的工作流程,一个科室一个科室传阅,一个领导一个领导签字,中间可能还有反复,导致审批或审核效率不高,耗时较长,企业对此颇有微词。为了提高审批效率,市国资委对内部业务流程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合和优化,实行联合会审制、限时办结制。如对国资监管业务板块核准事项主要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会审,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业务协管领导、承办科室全体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涉及其他科室的事项,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同时要求承办科室规范业务受理流程,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及时填发“受理通知单”。自受理之日起,对不需提交委党委会研究的,原则上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提交委党委会研究的,最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若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经市国资委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将延长的理由告之申请人。需要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其审批时限依市政府审批时间顺延。

  三、减轻企业负担,实行一次告知制。为了让企业办事人员少跑路,少走弯路,节省时间精力,提高办事效率,市国资委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了规范的审批、审核表格,在表格上注明所附资料清单。在企业来办事时实行一次性告知。同时,将各项审批表格、所需资料清单在办公场所和市国资委网站上公开,方便企业了解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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