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出台办法规范境外国有资产和境外国有产权管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gzw.hunan.gov.cn 时间:2012年06月26日 11:13 【字体:

  

  近日,省国资委公布了《湖南省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湘国资〔2012〕109号,以下简称《境外资产监管办法》)、《湖南省省属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湘国资〔2012〕110号,以下简称《境外产权管理办法》)。这两个重要规章的出台,是省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填补了我省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和产权管理方面制度的空白,对于推动省属企业做优做强、加快实施国际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境外产权管理办法》立足于省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结合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实际需要和有关制度建设经验,对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范要求,是企业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监管方面的重要探索和制度创新。其中,《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坚持“落实管理责任、严控重大事项、规范特殊业务”的定位,既对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作出较为完整的规定,又对境外经营中普遍存在且易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个人代持股权、离岸公司监管、外派人员薪酬等特殊业务提出了规范要求。《境外产权管理办法》牢牢把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这一核心,坚持重规范、少审批的指导思想,强调产权归属原则与注册地适用原则相结合,明确省属企业是其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在具体规范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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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出台办法规范境外国有资产和境外国有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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