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公司法》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治理公司和经营管理股权的能力。7月6日,集团公司邀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曾新田庭长就我国《公司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了专项培训。曾庭长针对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公司资本结构和股权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法司法审判实务,就制定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行使、关联关系及交易、清算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讲解,其中重点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关于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做出详细而通俗易懂的解释,为集团公司股权投资、产业控股等业务领域涉及到的疑难公司法法律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理建议和指导意见。
集团公司董事长廖建湘、党委书记李会群以及其他全体在家领导出席培训班并参与学习,培训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朱智斌主持。集团公司本部其他员工、兴湘投资公司、兴湘创富投资公司全体员工,兴湘置业公司、兴湘建设公司、华悦酒店公司法律事务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人员以及其他直属单位有关人员一并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