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资文明委〔2014〕1号
各监管企业:
近年来,各企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民文明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在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实现“两个加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授予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单位为“2013届省文明窗口单位”,省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授予湖南新城汽车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为“2013届省属监管企业文明窗口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企业,开创湖南改革发展新局面,谱写中国梦湖南美好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13届省文明窗口单位名单
2013届省属监管企业文明窗口单位名单
2.届期内复查合格保留荣誉称号名单
湖南省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