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国有企业?劳模卷》文稿征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gzw.hunan.gov.cn 时间:2012年12月06日 15:40 【字体:

  

各监管企业、各市州国资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宣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国有企业劳模人物的突出业绩,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拟在中央企业和全国国资委系统广泛征集企业全国劳模的优秀事迹,编辑出版一部《中国国有企业•劳模卷》系列丛书。为组织好这次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展示企业辉煌成就和劳动模范时

  代风采,讴歌企业干部职工的精神追求。

  二、征文对象

  改革开放以来至今,被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

  三、征文内容

  以劳模爱国奉献精神为主线,以昂扬、超越为基调,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展现劳动者“平凡中的崇高”,讴歌他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反映新时期企业的新风貌。

  四、征文要求

  1、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体现的精神在全国或在

  行业中产生过重大影响。

  2、事迹材料主题鲜明、人物突出,内容翔实,语言生动,文笔流畅,文风清新。要有具体的事例、感人的细节、动人的叙述、真实的情感,展现主人公的先进思想、高尚品德、人格魅力。

  3、征文题目自拟,每篇3000字左右,体裁采用通讯、访谈、报告文学或其它纪实类文体的形式,另附200字左右的个人简历、5-8张工作现场和个人生活照片,推荐单位须提供500字左右的企业简介。

  五、征文方式及时间

  征文采取自下而上由企业和市州国资委向省国资委推荐,再由省国资委按征文要求遴选后向国务院国资委推荐的方式进行。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征集工作。劳模事迹材料上报时,须注明“国企劳模卷”字样,文稿以WORD格式、照片以JPEG格式提交,同时注明作者单位、详细地址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省国资委宣群处,联系电话0731-82211488,电子邮箱:hnsgzwxcb@126.com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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