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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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要求,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可从湖南省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hngzw.gov.cn)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邮编:410011,电话:0731-82213520 ,传真:0731-82213521)。

一、概述

      2015年,湖南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以及《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559号)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渠道作用

  积极推进湖南国资网的建设,2015年底完成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整合和改版工作,对网站栏目和版面进行了重新规划设计,更加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在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能、方便公众参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完善国资监管和社会公众服务的信息平台,加强网站制度建设,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解湖南国资、国企的便捷通道。

  (二)整合网站栏目,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监管信息

在门户网站增设了《国资简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栏目,整合归并完善了《党的建设》、《国企动态》、《市州国资》等栏目,加大了全省和省属国有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力度,及时公开了委机关和监管企业人事变动、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内容更加贴近国资委中心工作,回应更加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信息发布更加全面详尽及时,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公众对全省国资国企现状及改革进展情况的了解,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省国资委继续大力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门户网站的访问量持续攀升。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总计发布各类信息1382条,在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发布信息144条;答复领导信箱来信7条;完成三严三实教育专题建议提案办理国企改革等三个专题建设。

(二)省国资委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5313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了省国资委2015年部门预算,并链接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预算和决算计划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方面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等信息。96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省国资委部门决算,122日公布了2014年省国资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大委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建设力度,凡省国资委出台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涉及国企改革、国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均坚持在文件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予以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在公开同时还一并配发解读材料。2015年,着重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省属监管企业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意见>的通知》、《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省属监管企业发行债券等融资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6件,相应配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解读材料等;发布《国资简报》14期,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材料6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并分别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湖南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事项履职清单》和《湖南省国资委出资人责任清单》。

(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了全省和省属监管企业2015年度总体运行情况,每季度定期公开省属监管企业和全省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营运总体情况,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实现利润、上交税费等主要指标,同时将监管企业改革发展重大成效、重要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在相关栏目里进行公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变动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97日,在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了监管企业负责人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监管企业重大产权交易、改革重组等事宜以及人员招聘等,及时在委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2015年,共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6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省国资委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省国资委因依申请公开信息事宜发生行政复议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问题与不足

2015年度,省国资委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委机关部分处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与上级部门及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时效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信息公开范围界定不清,难以把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公开效果。

(二)改进措施

2016年,省国资委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促进国资监管公开透明运行,服务全省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平台渠道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内容和功能,筹划建立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国资监管及国企改革等有关工作动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把涉及企业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兼并重组、改革改制等工作信息作为重点,及时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多种载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做好政策解读。四是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办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的界限,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湖南省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要求,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可从湖南省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hngzw.gov.cn)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二院二办公楼,邮编:410011,电话:0731-82213520 ,传真:0731-82213521)。

一、概述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66号)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和企业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据统计,2018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3144条,信息发布条数同比增加11.7%,网站访问量达到151.7万人次,同比提升80.6%。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文件、通知公告154条,政务动态信息374 余条;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相关信息3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 195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5次;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均按时按质办结完成。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一方面,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快速、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另一方面,通过为主流媒体供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深、做活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8,我认真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不断加大国资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省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监管信息;积极做好国有产权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结合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工作,对国有资产处置信息、重点项目投资信息、监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等进行了梳理共享,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

(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公开。我委及时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对非涉密的国企国资改革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以公开促进政策的落地见效。起草了《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履职流程,由于本轮政府职能机构改革对我委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方案还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待明确后予以公开。切实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提高了建议和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除涉密及敏感信息外,相关办理情况均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让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一是做好重大政策发布。依托国企频道、国资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三大平台,及时发布国资国企改革重大政策。不定期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进展情况。全年在中央、湖南各主流媒体及网站发布国资国企改革报道200余篇(条),转载3000余次,单篇最高点击量150万。二是开展政策专题解读。充分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举办了改革开放40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系统介绍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成就。委主要领导接受了红网、湖南日报、凤凰网等多家媒体的国企改革专题访谈,解读国资国企改革相关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应用水平。一是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搭建监管企业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对产权管理和国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了重构,统一了涉企数据的来源、标准和更新周期,实现相关系统涉企数据集中和共享,打破了业务监管系统间的数据壁垒。完成了与省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及省财税共享数据平台的数据对接,消除信息孤岛。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2018年对涉及出资人监管事项履职清单、国资监管业务信息系统的资源进行了再梳理,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编制完成信息资源条目31项,资源目录编制任务完成率和信息采集任务完成率均为100%。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应用,充分运用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开发建设湖南国资微信公众号,做好国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多渠道传递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声音。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18年,省国资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均已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在答复过程中充分与申请人沟通说明,做到了告知明确、回复及时、有理有据。2018年,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省国资委了解、咨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约200余人次。按属地管理、部门职能分工或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等原则不应由省国资委受理的问题,均已向申请人、问政者解释说明。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省国资委因依申请公开信息事宜发生行政复议3件,省政府法制办向行政复议申请人作出了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均由相关法院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决定。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依申请工作的办理还存在不少难点和问题。由于现行条例有些制度规定比较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具体,公开义务主体不够明确,对于哪些信息应该公开,如何公开,实际操作中比较模糊,容易引起争议乃至引发诉讼;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还有待加强。

2019年,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制度、平台、内容、人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考评机制,充分调动委内各相关业务处室积极性。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流程,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不定期的组织研讨、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和运用好各类媒体平台的作用,不断加强内容建设,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